个人房贷套数界定,对打算贷款购房的消费者至关重要!

这一标准,决定了你即将购买的住宅是首套还是二套,以及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的具体执行标准。

宁波房产交易攻略: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及首付比例、利率解析

01. 宁波地区统一的个人住房贷款套数界定准则

在宁波,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公积金中心,对于2024年7月9日及以后购房并申请住房贷款的消费者,家庭住房套数的界定标准保持一致:即购房者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内,若名下无成套住房,无论过去是否有过贷款购房记录,新购住宅均视为首套,享受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此外,若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出售中,该套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新购住宅同样可按首套认定。需要注意的是,所在区域按照行政划分,例如高新区属于鄞州区,前湾新区属于慈溪市。

关于挂牌出售的定义,是指通过“浙里办”-“房屋租售”应用完成房源核验和挂牌出售,并在“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的“二手房”-“经纪房源”或“个人房源”中显示。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住房套数界定标准仅适用于房贷申请,不适用于契税缴纳。

02. 商业贷款的住房套数界定及首付比例、利率

实际操作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在界定购房者新购住宅套数时存在差异。

公积金贷款需查询购房者过去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具体标准将在后续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稿件中详细解读。

目前,宁波各大银行在审批商业贷款时,主要依据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套数,结合未结清按揭的住房套数和挂牌出售情况,来判定新购住宅是首套还是二套。

不同银行的标准略有差异,有的较为严格,有的则相对宽松。例如,对于已有3套住房的购房者,若未结清按揭套数为0,有的银行视为首套,有的则视为二套;若未结清按揭套数为1,有的银行视为二套,有的银行则可能拒绝贷款。

以下是一份简要参考表,但请注意,各银行标准不一,具体情况需咨询贷款银行:

确定新购住宅的套数后,接下来就是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计算。

最低首付比例:自10月10日起,宁波各大银行已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均为15%。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之前已经是15%。

贷款利率:目前宁波各大银行普遍执行的商贷利率为,首套房LPR-60基点,二套房LPR-40基点;以5年期以上LPR为3.85%计算,实际利率首套为3.25%,二套为3.45%。但也有银行根据贷款人情况,可提供二套房与首套房相同的利率,即LPR-60基点。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应提前向贷款银行咨询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