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背景下安置房建设与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研究
是否能够交易安置房,这一疑问困扰着不少市民。目前市场上的安置房大致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为配合重大市政项目动迁居民而建设的配套住宅,或以中低价位购买的商品住宅。根据相关规定,这类住宅的产权归个人所有,但需在获得产权后五年内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另一种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等因素导致的动拆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安置或帮助购房者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住宅。这类住宅与市场上的一般商品住宅无异,属于私有财产,不受转让期限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从安置房的质来看,显然它们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其交易过程与普通住宅基本相同。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土地质与购买商品房有所不同,其土地通常为划拨质,因此,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则无法贷款。一旦安置房完成产权登记并取得所有权证,便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以下是一些关于安置房的关键区别:
1. 土地来源: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为划拨,而商品房的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获得,两者有显著差异。但若安置房完成产权登记,同样可以上市交易。
2. 产权差异:许多安置房并非完全产权,可能没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则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质为出让。因此,安置房在二次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3. 质量差异:由于建设利润受限,安置房的建设商可能存在偷工减料现象,导致质量不如商品房。
4. 交易时间限制:许多安置房存在上市交易的时间限制,而商品房则没有此类规定。
5. 交易限制:安置房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规范,还受到地方政策的约束。
6. 权利享受:商品房买受人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而安置房可能存在一定限制。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