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个人最多不超过30万,夫妻双方最多不超过60万。贷款额度的具体计算需依据还款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贷款最高限额这四个条件来确定,取这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作为借款人的最高可贷数额。若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则不可再次申请,需待结清后方可。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条件:

一、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1. 贷款额度=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高可贷额度解析

2.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

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

1.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2. 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三、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条件:

1. 上一笔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的次月才能申请。

2. 申请条件与首次申请一致,包括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等。

具体额度还需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 若北京家庭名下有一套住宅,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算作二套,贷款上限为80万。

2. 若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一笔已结清,北京家庭名下无房,可申请上限为120万。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贷款额度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