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买房申请组合贷款所需条件与流程
1、借款人须具备合法身份,即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借款人应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有能力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4、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或建造、大修)合同、协议,并按照贷款银行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并确保该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具体要求因地区而异,可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详细信息。
6、拥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具备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担保。
7、满足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按照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组合贷款。
1、提交申请
拟申请购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签订合同
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借款人凭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书》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审批通过后,需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进行公证;
3、办理抵押登记及保险
合同签订后,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银行保存;
4、开设账户
选择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应在贷款银行开设储蓄存折账户用于还款,同时卖方也需在贷款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
5、使用贷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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