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房产贷款接续程序

房产“接续贷款”指的是在个人住房贷款未偿还完毕期间,卖方将抵押房产出售,得到贷款银行许可后,由买方接手继续支付卖方未结清的贷款。尽管多数银行对此业务持保留态度,买卖双方仍可主动咨询银行,了解接续贷款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提前布局。买方也能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金额及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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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方直接偿还剩余贷款

当买方拥有足够资金支付首付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交易中的资金问题,将房产从银行抵押中释放,进而完成再次交易。买方需承受较大的经济负担,并需慎重挑选中介和卖方,以防遭遇不诚信的中介或卖家。

三、卖方先行偿还贷款后出售房产

若买方不愿先行垫付首付以助卖方解除房产抵押,卖方可采取其他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以清偿原有房贷。待房贷偿清、房产解押后,再与买方完成交易,随后解除抵押物的抵押状态,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四、借助专业担保公司完成交易

在银行不允许贷款接续,且卖买双方均无力提前还贷的情况下,可求助于正规担保公司代为赎回房产契据。赎回后,房产解除原有抵押,交易即可进行。担保公司会收取相应服务费。此外,也可通过正规中介公司,利用买方预付款先行偿还贷款,但需至公证处进行公证并支付必要的手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