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认房又认贷”?简单来说,就是指个人先购买了一套住房,随后再次购房并涉及贷款的行为。这一概念可根据不同市场环境和地段细分为几种情形。一般来说,需要贷款购房的人可以通过认购方式操作,但必须先进行登记,并且家庭已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以下是“认房又认贷”的几种具体情形:

一、具体情形分析

深度解析:认房又认贷政策的具体含义与影响

1. 对于首次通过贷款购房的借款人,若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系统中,包括预售合同备案系统,发现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多套住房,那么其再次贷款所购的住房将被视为第二套或以上。

2. 已经通过贷款购买过一套或多套住房的借款人,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同样会被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或以上住房。

3. 银行通过征信记录查询、实地走访等手段确认借款人家庭已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再次贷款购房时,也会按照第二套或以上住房处理。

二、政策细则

2010年7月15日,北京发布的二套房认定标准,要求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看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需查询其家庭住房数量,严格遵循“认房又认贷”的原则。

三、实施细则

据悉,北京与中国银监会、北京金融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是全国首个关于二套房贷实施细则的文件。根据《通知》,北京贷款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需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银行则根据申报情况、面谈、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多种方式,确定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标准。

借款人申请或授权后,银行相关部门每日汇总查询需求,通过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提交查询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银行在使用查询系统时,需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注册并领取钥匙盘,同时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