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于9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包括降低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15%,并将多子女家庭和特定人才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具体来看:

- 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5%。

-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不再仅限于首套房,二套房同样适用。二孩家庭单方缴存最高可贷70万元,双方缴存最高可贷120万元;三孩家庭单方缴存最高可贷80万元,双方缴存最高可贷130万元。

连云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至15% 贷款年限延长政策解读

- 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取消首套房限制,扩大享受人群至未获得购房券的人才。根据人才类别,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40万元、120万元、80万元,未获得购房券的E类及以上人才最高可贷8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

- 提高购房提取公积金金额,提取总额与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 延长公积金贷款年限,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可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 延长三项阶段政策实施期限,包括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取消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的规定。

- 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未提及内容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