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与影响因素解析
在1995年7月17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与建设部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明确了以房产为核心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的七个级别,根据资产金额的不同设定了相应的收费档次。以下为详细的收费标准:
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概览:
-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6.5‰;
- 100.1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3.25‰;
- 1000.1万元至20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1.15‰;
- 2000.1万元至50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1.04‰;
- 5000.1万元至80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0.52‰;
- 8000.1万元至100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0.26‰;
- 10000万元以上的资产,收费标准为0.13‰。
资产评估的快速计算方法如下:
- 100万元以下,速算增加数为0;
- 100.1万元至1000万元,速算增加数为0.325万元;
- 1000.1万元至2000万元,速算增加数为1.625万元;
- 2000.1万元至5000万元,速算增加数为3.145万元;
- 5000.1万元至8000万元,速算增加数为6.045万元;
- 8000.1万元至10000万元,速算增加数为8.385万元;
- 10000万元以上,速算增加数为9.425万元。
速算公式为:评估收费额 = 计费额度 适用计费率 + 速算增加数。
此外,1997年12月10日,国家物价局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了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五个级别,同样根据资产金额的不同设定了收费档次: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概览:
-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7.8‰;
- 100.1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3.25‰;
- 1000.1万元至50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1.05‰;
- 5000.1万元至10000万元的资产,收费标准为0.65‰;
- 10000万元以上的资产,收费标准为0.13‰。
资产评估的快速计算方法如下:
- 100万元以下,速算增加数为0;
- 100.1万元至1000万元,速算增加数为0.455万元;
- 1000.1万元至5000万元,速算增加数为2.665万元;
- 5000.1万元至10000万元,速算增加数为4.485万元;
- 10000万元以上,速算增加数为9.085万元。
速算公式为:评估收费额 = 计费额度 适用费率 + 速算增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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