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新政出台:买卖商品房迎来重大变革!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新政策,优化房地产市场管理措施,内容概述如下:
致各区县人民、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
市为响应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1. 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后即可上市交易。
2. 新建商品住房取消价格指导,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并决定是否采用公证摇号方式销售。
3. 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统一最低首付比例至15%,不再区分首套或二套住房。
4. 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分类,相关政策遵循国家规定。
5.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75万元,双缴存家庭最高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可提高至1.2倍。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需首付比例不低于20%,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可申请贷款。
6. 优化土地供应,提升商品房建设质量,调整阳台计容比例等,提高住房得房率。
7. 推广以旧换新等活动,支持单位利用政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
8. 简化预售资金拨付程序,加快非重点监管资金使用审批。
本通知即刻生效,原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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