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部署:商业银行10月底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详解商业房贷利率定价机制调整事宜
1.请问此次调整的背景有哪些?
答:中国人民银行在2019年8月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进行改革,旨在提升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考虑到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的广泛影响、长期质以及公众的高度关注,我们发布了相关公告,明确了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形成的机制。这一改革有助于房贷利率随市场利率变动,推动房贷利率市场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然而,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现行的房贷利率定价机制显现出一些不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因此迫切需要对其进行调整和优化。
为响应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回应社会关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新的公告,旨在完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2.当前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改进措施?
答:按照现有合同规定,房贷在LPR基础上的加点部分在合同期限内是固定的。由于房贷合同期限通常较长,固定的加点幅度无法反映借款人信用、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变化,容易导致新老房贷利差扩大。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我们需要优化制度设计,推动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以适当方式调整合同。
202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利率等方式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加点幅度不能自主调整,新老房贷利差问题再次凸显。商业银行将再次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进行批量调整,将利率降至接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的水平。然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需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破除制度障碍,推动商业银行和借款人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
3.此次公告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主要进行了以下优化:首先,允许调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更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和借款人风险溢价的变化。其次,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浮动利率房贷的重定价周期将与除房贷外的其他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调整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确保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LPR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4.公告发布后,存量房贷利率将如何调整?
(此处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原文本中未提供具体调降方案。)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