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社保补缴滞纳金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计算基数:
滞纳金计算的基础是用人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总额,包括单位缴费金额和个人缴费金额。
计算天数:
滞纳金计算的时间跨度是从欠缴之日起至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
计算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
滞纳金 = (单位缴费金额 + 个人缴费金额) 0.05% 滞纳天数
```
其中,`滞纳天数` 是从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的次日开始计算,直到开始补缴之日为止。
请注意,如果补缴的是《社会保险法》施行前的社保费用,计算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按照当时的法规执行,可能是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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