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户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

怎么办理入户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

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的公安局或派出所。

办理事项: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现购房所在地上户

办事部门: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

办事部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和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

办理事项: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然后到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之后,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再携带资料到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特殊情况下的入户(如新生儿落户):

办事部门:当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事项: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