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套房贷款政策深度解读:认定标准与优惠详情说明
在众多都市中,针对房产购买的限制措施屡见不鲜,这既是为了市场调控与民心稳定,也是为了关照那些因房价高昂而购房受阻的年轻群体。近期,小编注意到一些城市推出了新的政策规定,例如成都的首套房贷款政策,以下是对其专业解读的分享,希望能为有意购房者提供参考。
一、成都首套房贷款新政策
1、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两成
本次政策调整的焦点之一是降低首付比例。调整后,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从“不低于三成”降至“不低于两成”。
此外,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还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利率维持首套房标准;若未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利率为首套房的1.1倍。
2、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倍数提升至30倍
据四川新闻网报道,此次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职工可申请的贷款额度由个人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至30倍。这意味着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的职工,贷款额度将相应增加。例如,账户余额为1.5万元的职工,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升至45万元。
同时,为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权益,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职工,在满足还款能力及信用条件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不受挂钩倍数限制,原则上可达30万元。
3、购买期房免收担保费
此次政策还减少了职工贷款的手续费用。原规定中,职工购买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支付3‰的担保费。新政策下,这部分费用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承担,不再向贷款人收取。
二、首套房认定新标准
1、曾贷款购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次贷款购房——视为首套。
2、曾贷款购房,后出售房产,无房产登记但贷款记录存在——视为首套。
3、全款购房后,再次贷款购房——视为首套。
4、全款购房后出售,无房产登记,再次贷款购房——视为首套。
5、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的房产已还清并出售,能提供出售证明——视为首套。
6、名下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公积金贷款房产已出售,能提供出售证明——视为首套。
7、夫妻双方婚前分别使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贷款——根据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灵活确定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房无贷款记录,另一方有贷款记录但无房,婚后贷款购房——视为首套。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