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全面优化‘购房即交房、交证’现场服务外部工作实施细则指引”

在本市区域内,新建商品房项目完成首次登记后,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完成购房网签手续后,可在线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和预告抵押转持证抵押登记。一站式完成交房与不动产登记,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将直接获得不动产权,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的便捷服务。

二、申请流程

“购房即交房、交证”服务采取专项申请、专人对接、有序实施的方式。开发商通过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企业服务专窗”提交申请,与专人对接确认项目符合服务条件后,与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共同制定服务计划,提供现场服务。

三、操作步骤

1. 开发商筛选意向项目,与登记机构沟通,明确服务范围和条件。

2. 审核通过后,开发商与登记机构、税务部门共同制定服务计划。

3. 开发商收集所需材料,通知业主并明确服务事项。

4. 购房者和开发商通过网上系统提交转移登记申请,涉及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一并提交申请。

5. 现场服务当天,开发商提供场地和设施,协助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完成核验。

6. 核验通过后,即时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7. 业主可选择邮寄或现场打印纸质。

四、其他说明

1. 提交网上申请后,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现场核验后即时发放电子证照。

2.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购房合同等,需网上上传扫描件和现场核验原件。

3. 现场服务项目由属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越秀区项目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原附件下载部分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