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办理失败,买家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吗?
面对购房的高额压力,不少消费者倾向于通过银行贷款来减轻负担。但若贷款申请未能通过,购房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以下案例分析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启示。
【案例解析】王某在20日与杨某就某小区房产达成购买意向,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天,他们还与一家房产中介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和《按揭贷款服务合同》。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若买方因个人原因未能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批准,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并退还定金及已支付的房款,且不追究彼此的违约责任,但办理贷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王某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然而,由于他的工作与社保在外省,缺乏本地纳税和社保记录,加上个人信用记录不佳,导致贷款申请被拒。在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情况下,王某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还已支付款项。经过多次协商未果,王某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25万元。
杨某认为王某终止合同的理由并非仅仅因为贷款问题,而是房价变动。但法院最终判决支持王某的诉求。
【法律视角】法律专业人士在分析该案时指出,王某与杨某签订的合同是真实意愿的体现,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合同。根据合同规定,若王某因个人原因无法获得贷款,双方同意合同终止,并退还定金及房款。由于王某的信用记录及社保问题,他的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符合合同中关于解除的条件。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支持王某要求退还定金及房款的请求。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