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起,新疆地区购房首付比例全面调整,统一标准为不低于15%,取消了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区分。

此举旨在落实中央部署,缓解购房者经济压力,激发住房消费意愿,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并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同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提出倡议,要求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进行批量调整。

新疆购房新政落地,优惠力度不低于15%!

10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积极响应,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迅速传达调整房贷利率和首付比例的要求,并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发布相关公告。

10月9日,新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指导下召开会议,明确了两项调整措施:一是将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至不低于LPR-30个基点;二是统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至不低于15%。预计此次调整将为新疆借款人平均每年减少约9.11亿元的利息支出。

以100万元贷款、25年期限、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若利率从4.4%降至3.55%,借款人每年可节省约5600元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将继续指导相关单位加快制定操作细则,尽快完成合同和系统调整,以降低全疆存量房贷利率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并确保二套房首付比例政策落实,提振购房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