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房产继承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注销户籍和办理死亡证明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继承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如有遗嘱,需提供已公证的遗嘱。
若继承人中有自愿放弃继承权的,需提供放弃财产的承诺证明。
房屋评估
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确定物业的准确市值价格。
房屋测绘
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获取测绘成果或附图。
继承登记
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
缴纳税收
根据继承类型(遗赠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支付相应的税收。
领取新的房产证明
审核通过后,领取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请注意,具体步骤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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