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注销户籍和办理死亡证明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继承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如有遗嘱,需提供已公证的遗嘱。

若继承人中有自愿放弃继承权的,需提供放弃财产的承诺证明。

房屋评估

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确定物业的准确市值价格。

房屋测绘

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获取测绘成果或附图。

继承登记

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

缴纳税收

根据继承类型(遗赠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支付相应的税收。

领取新的房产证明

审核通过后,领取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请注意,具体步骤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