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购政策下离婚者购房条件与时间限制解析
成都自5月15日起调整限购政策,将购房主体从个人转向家庭,规定迁入成都户籍未满24个月的购房者需在本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才可新购住房。离婚两年内购房需支付60%的首付,并按二套房标准征收相关税费。
以下是成都购房条件的重新梳理:
成都购房资格与离婚与否无关,具体认定如下:
- 天府新区(A类区域):需具备天府新区户口,新落户者还需12个月成都市社保,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天府新区;非新落户者只需天府新区户口。
- 高新南部园区(B类区域):需具备高新南区户口,新落户者还需12个月成都市社保,工作单位注册地在高新南;非新落户者只需高新南区户口。
- 高新西部园区等C类区域:需具备C类区域户口,新落户者还需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工作单位注册地在11区域之一;非新落户者只需C类区域户口。
- 青白江区等D类区域:任意区域户口或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均可。
成都刚需、棚改购房资格要求购房者必须是成都市户口居民。棚改资格以2016年10月1日后生效的安置补偿协议为标准,符合条件的住户优先摇号选房。
成都购房时,主申请人可以是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离异或丧偶者及其未成年子女,单身者以个人为单位。离异家庭购房需离婚满3年。
离婚后购房不受特殊时间限制,但名下房产数量和贷款条件可能受影响。离婚后无房产者购房通常算作首套。
成都户口一方无成都户口者不能以家庭名义购房,再次购房视为二套房。
成都购房政策强化区域职住平衡,购房者需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成都刚需购房需出具公证委托书,摇号顺序为棚改>刚需>普通。
成都房地产管控措施以家庭为单位限购,并搭配限制离婚政策。
2016年10月1日前过户的房产不受限购政策影响,但限购区域三套房及以上需全款购买。
2019年成都购房政策解读:本地户籍家庭限购1套,单身限购0套;非本地户籍者需在成都无自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划分严格,A类、B类和C类区域各有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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