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11月1日起,为更有效地支持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将推出一系列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措施。兰溪市将同步跟进实施。

兰溪出台新政: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贷款额度,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政策要点如下:

1.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

2.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职工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若双方均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升至130万元。

3. 贷款期限调整。贷款期限由原定的“最长不超过30年,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修改为“最长不超过30年,男不超过68岁、女不超过63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并可根据职工及其配偶中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

此前,兰溪已于5月18日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房利率分别降至2.35%和2.85%,二套房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明年1月1日起,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

此外,兰溪目前允许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职工在兰溪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支付定金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或购买保障住房时,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若账户余额不足,还可提取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标题:《金华公积金贷款政策升级:二套房首付降低,贷款额度上调》